新高考百问百答(一)| 高考综合改革背景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招考豫言” 时间:2025-06-13


        为全面做好新高考政策宣传解读,帮助考生充分知晓政策要点,在此,我们专门推出《新高考百问百答》专题,为您提供了解我省新高考的信息窗口。让我们携手与共,为每一份青春梦想保驾护航!


01高考综合改革背景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有何背景和意义?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2.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高考综合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统筹推进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综合改革,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为实现高考综合改革总体目标,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到2025 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我省省情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3.我省新高考从哪一年开始落地?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部署,我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背景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到2025年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两依据、一参考”)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即2025年开始“新高考”。此前,我省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主要包括考试类型、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和成绩呈现等;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评价内容、评价管理和评价使用等;三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主要包括统一高考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构成、招生录取等;四是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


4.我省新高考方案有什么特点?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既吸收借鉴了前期改革省份的成功经验,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统筹设计。我省的改革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国家人才培养需要与个人志向兴趣选择的关系高校育人方式改革与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关系、科学选才与促进公平的关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等进行了系统谋划、整体设计,充分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是体现育人为本。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特别是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指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推动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促进科学选才。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科目要求,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和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构建更加科学的人才选拔体系。

        四是确保公平公正。我省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优化选考科目赋分办法,使不同选考科目之间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保持每门选考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了公平公正。同时,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